DDP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稅後交貨

    貿易術語 DDP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稅後交貨(……指定目的港)是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,辦理完進口清關手續,將在交貨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與買方,完成交貨。

    賣方必須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風險和費用,包括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在目的地應交納的任何“稅費”(包括辦理海關手續的責任和風險,以及交納手續費、關稅、稅款和其他費用)。

    EXW術語下賣方承擔最小責任,而DDP術語下賣方承擔最大責任。

    若賣方不能直接或間接地取得進口許可證,則不應使用此術語。

    但是,如當事方希望將任何進口時所要支付的一切費用(如增值稅)從賣方的義務中排除,則應在銷售合同中明確寫明。

    若當事方希望買方承擔進口的風險和費用,則應使用DDU術語

    要求DDP報價需要提供以下資料:

發貨人地址 計算貨到碼頭/機場的費用
運輸方式 計算國際運費(海運或空運)
商品描述、價值 計算目的港稅率
訂艙 各航空公司或船公司費用有差異
收穫人地址 計算目的地的送貨費用

    DDU和DDP需要起運港和目的港貨代密切配合,才能給客戶報出較準確的價格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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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05月23日